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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
时间:2011-03-15 撰稿人:admin 点击数:

  索 引 号:GZ15062011039587 主题分类:政务文告通知
  发布机构: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1年3月14日
  名    称:关于2011年广州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    号:穗建宣[2011]229号 主 题 词:城乡建设 农民工 学校 意见
 
 
穗建宣[2011]229号
 
 
 
关于2011年广州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2011年是广州亚运会后的第一年,我市城市建设任务依然繁重,我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使我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持续稳步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现就2011年广州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以赴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努力,继续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乘2010年亚运会的东风,以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办学水平,注重培训实效,提技能、促安全、保质量作为2011年我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重点,使我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重点
    (一)狠抓制度落实
    1.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农民工业余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工作机构的作用,将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2.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要抓好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即每年3月1日前报送工作计划,每年5月30日和11月30日前报送农民工业余学校办学情况的统计表。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备案制度。由市、区(县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把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纳入到项目安全施工报建方案,作为办理施工许可前期安全查勘的一般条件之一,督促辖区内所有具备条件的新开工工地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二)提高办学水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企业培训责任,提高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办学水平,进一步调动项目和工地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办学方法和办学形式,建立一支高素质和高度责任感的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从而提高我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整体水平。
    (三)注重培训实效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办学中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搞一刀切,避免走过场。在培训中要注意改进教学方法,因人施教,提倡互动参与,注重激发农民工的学习热情。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自己组织编写通俗易懂的学习培训教材,使培训工作办出特色,办出实效。
    (四)提技能、促安全、保质量
    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的好坏,关键的一环在于施工企业工人技能水平的高低,因此安全和职业技能培训一直是农民工业余学校的主要培训任务。各农民工业余学校要制定教学计划,分批次分工种对工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保证教学时间,加强实操训练,提高教学实效,同时通过组织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建筑业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要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加强对辖区农民工业余学校指导、管理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舆论工作,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把本单位开展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及活动情况以通讯形式报市农民工业余学校领导小组管理工作办公室编写简报,供各单位交流学习。积极在社会媒体上宣传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要本着以人为本,本着为农民工办实事、办好事,本着为创建和谐工地、和谐社会的理念,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持之以恒,以高度的责任心来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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